一、抵押合同需要包含哪些条款
为确保抵押权人(即通常意义上的债权人)获得足够的保护,抵押合同旨在通过担保的方式,与抵押人(此项涉及的可能为债务人本人或第三方当事人)共同签署。
具体而言,抵押合同应包含以下关键条款内容:
首先,明确规定被担保的权益类别以及其对应的额度大小;
其次,清楚界定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节点及相应过程;
再者,详尽描述抵押财产的名称、数量及其它相关特征;
最后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合理限定担保的范围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条
设立抵押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。
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一)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;
(二)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;
(三)抵押财产的名称、数量等情况;
(四)担保的范围。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
二、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具体是什么
在签订抵押合同时,必须明确注明以下事项:
首先,合同双方的身份资料,包括其姓名及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;
其次,应明确载明担保债券的类别以及具体金额;
再者,合同中须明确规定债务偿还的最后期限;
此外,还需要详细列出抵押物的具体名称、数量、估值等重要信息;
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是,必须明确填写抵押担保的全部具体内容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五条
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:
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
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;
(三)海域使用权;
(四)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;
(五)正在建造的建筑物、船舶、航空器;
(六)交通运输工具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第四百条
设立抵押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。
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一)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;
(二)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;
(三)抵押财产的名称、数量等情况;
(四)担保的范围。